推薦序一
法學的進步在於方法的進步,方法的創新是一切進步的動力。傳統法學係建立在法教義學之上,旨在整合分析現行法律規範的解釋適用、判例學說,建構兼具穩定性及開展可能性的法秩序。多年來法律學者及經濟學家倡導運用法律經濟分析及實證研究,以促進法律的發展進步。本書作者張永健博士早在臺大法律系肄業期間,即善用此兩種方法發表了多篇論文,備受肯定。其後留學美國,以「徵收補償──理論架構與實證研究」獲得美國紐約大學法學博士。返國後在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繼續從事物權、土地房屋管制、法律經濟分析及法學實證研究。
張永健博士著作豐碩,質量均佳,兼具廣度及深度。英文部分有發表於英國劍橋大學出版社,有刊登於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和Journal of Legal Studies等權威期刊。中文部分預定出版物權法系列研究專書,本書係第一冊,以所有權為中心,具有四點特色:
一、基本權利與經濟基礎:所有權係產權的核心制度,司法院釋字第400號解釋謂:「憲法第15條關於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之規定,旨在確保個人財產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、收益及處分之權能,並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之侵害,俾能實現個人自由發展人格及維護尊嚴。」本書的重要意義在於,對所有權之為一種基本權利建構了經濟基礎,闡釋財產權價值理念及功能,為物權的保護與限制、物權法的解釋適用,提供了理論架構、判斷的基準。
二、法律思維與經濟推理:我國法律經濟分析的著作多偏重於藉此方法認識其所研究的對象。值得強調的是本書使讀者更進一步學習到了法律經濟分析的方法,培養自己的研究能力,能夠結合法律思維(legal reasoning)及經濟推理(economic reasoning)兩種能力,成為一個法律經濟人,更深刻瞭解法律規範所涉及自由與效率的問題,而能在各種職業生涯上有更多的成就。
三、經濟分析與法院裁判:我國最高法院在其裁判,為解決重要爭議,在其判決理由中常提出社會經濟發展、交易安全、利益比較衡平、經濟效益,有害及經濟之虞等觀點,作為裁判論證的依據,因過於抽象,常難提供較為明確的內容。本書以經濟分析方法針對實務上重大爭議問題,例如法定通行權、越界建築、共有物分割、違章建築的事實上處分權等,建立了較精確、具可操作性的判斷基準,使經濟推理成為一種法律解釋方法,使法律規範更有涵攝能力、判決理由更具可論證性,而能裨益於解決爭議,提供行為準則,實現司法正義。
四、物權法的學習及教學研究:國內法律經濟分析的著作,或以個別問題作為研究對象,或就各領域作綜合性的觀察,本書集中於所有權制度,就核心問題作完整、有體系的闡述。研究物權法的人應以物權法教科書與本書一起研讀、相互對照,以強化學習的深度,增進運用法教義學及經濟分析的能力。
張永健博士的著作體現了我國年輕法學者治學的理念、方法和精神,有開拓的視野、豐富的法學想像力及敏銳的洞察力,讓我們看到我國法學發展的前景。期待張永健博士能繼續完成物權法的經濟分析與實證研究,精益求精,作為一種典範,對臺灣法學的進步及比較法的發展,作出更卓越、長遠的貢獻。
前司法院大法官、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
王澤鑑
2014年4月29日